《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审 小区物业涨价要经业主大会同意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审 小区物业涨价要经业主大会同意
发布时间:2017-10-10 18:28 来源:豫都网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记者 李娜)事关百姓住房,河南会同事关生活环境——昨日上午,省物《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业管意大同新闻网约车有望此次通过审议的理条例修修订草案做了哪些“大修”?百姓至为关心的物业问题,哪些做了修改?订草 业委会...
本报讯(记者 李娜)事关百姓住房,事关生活环境——昨日上午,案审《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小区有望此次通过审议的物业修订草案做了哪些“大修”?百姓至为关心的物业问题,哪些做了修改?涨价主
业委会成员要有补贴
规模大的小区,多则上万人,经业筹备召开业主大会困难。河南会同《草案》三审稿规定: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省物,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业管意由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与业主大会相同的理条例修职责。
有些小区业委会形同虚设,订草大同新闻网约车为调动业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业委会成员正常履职,《草案》三审稿明确了对业委会成员进行补贴的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业主委员会成员补贴来源和支付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广告车位收支要公示
小区的电梯里,往往会挂有广告,也有部分小区的停车位进行了出租,这些收益利用的是公共资源。这些费用有多少?怎么用?《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公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等。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水电气费用可享优惠
《草案》三审稿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现代服务业规定的优惠政策。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洁、绿化等物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但洗车、餐饮等经营性用水、用电、用气除外。
物业收费不能乱涨价
《草案》三审稿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正、合理诚信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之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在法律责任中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ource: 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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